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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法院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
  发布时间:2009-11-25 16:20:31 打印 字号: | |
  府谷法院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

   为了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端正司法作风,严肃作风纪律,切实落实工作制度,培养干警司法为民意识,保护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全国大法官研讨班精神,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府谷县人民法院党组分阶段进行了统一安排和部署。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阶段。重点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干警充分认识开展司法作风纪律大检查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端正态度。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各部门和干警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工作,按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深入查找存在的不足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完善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督促检查阶段。由院纪检组牵头,组成若干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各部门进行检查,并予以通报。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阶段。院各部门针对检查出来的司法作风和纪律作风方面的主要问题,认真抓好整改,通过整改提高,从而更好的维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