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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人民法院各部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09-11-26 11:26:53 打印 字号: | |

府谷县人民法院各部门工作职责
       为了规范工作程序,明确本院各部门的工作职能和职责,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有关规定,本院特设如下部门,并制定本院各部门职责。

(一)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部门职责:负责本院受理的各类案件登记、立案、排期、送达以及诉讼费的收取等工作;负责上诉案件的接收、审查、报送、登记工作;及时总结立案工作经验。

(二)速裁审判庭

部门职责: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一审危险驾驶以及其他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的刑事案件;依法审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借贷、买卖、租赁、小额诉讼等纠纷以及其他可以适用速裁的案件。

(三)刑事审判庭

部门职责: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一审普通刑事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令本院管辖的刑事案件;负责赃款、赃物的收缴和临时保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总结刑事审判经验。

(四)民事审判庭

部门职责:审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经济合同、证券、票据等民商事一审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令本院管辖的属于本庭业务范围的民商事案件;及时总结民商事审判经验。 

(五)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

部门职责:审理本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令本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负责申请再审案件的审查,审理再审案件和发回重审案件;审理国家赔偿案件中的行政赔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执行案件;及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

(六)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

部门职责: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执行法律规定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其他法律文书;指导人民法庭执行工作。

(七)政治部

部门职责:负责全院思想教育、政治理论学习和宣传工作及考核,协助院党组抓好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院人事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法院的机构编制;负责党组会议的记录工作;负责司法改革落实协调工作;负责本院的考核、奖励、培训、选拔、晋级、调配、任免等工作;负责制定、评定、核定干警工资和法官等级、法警警衔及其他级别的评定工作;负责全院创先评优、表彰奖励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负责全院干警的请销假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院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规划、法官定期培训计划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本院文化建设;负责安排党组中心组学习。

(八)综合办公室

部门职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政务工作;负责本院行政公文、工作报告等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本院各项经费、办公用品保障和车辆的使用、维修、管理工作;负责本院枪支弹药的管理工作;负责服装、车辆等专项物资装备计划、购置、分配和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工程建设及工程建设档案归档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机关公务接待;负责全院收缴的赃款、赃物管理工作;负责全院各种档案、文书、文件、资料的管理;负责文件处理和保密指导工作;负责审判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报刊收发和机要文件的传递、登记等工作;负责印章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本院财务管理及财务档案归档工作;负责机关物资管理和各部门办公用房的调配工作;负责机关食堂、审判法庭等办公场所和其他公共区间的管理工作。

(九)审判管理办公室

部门职责:负责案件质量、裁判文书评查通报;负责审判流程管理、结案登记通报;负责对临近审限的各类案件发出督办令;负责对二审发回、改判案件进行评析研判;负责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负责案卷的统一归档工作;负责全院司法统计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情况的考核工作。

      (十) 人民法庭职责
      部门职责: 审理辖区内一审民事案件和简单商事案件; 协助上级法院处理在本辖区办理民事案件时的相关事宜; 报道法庭工作信息,撰写调研文章,及时总结审判经验; 负责本庭所结的未经考核办归档案件的归档工作; 指导辖区内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 参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责任编辑: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