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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整顿抓落实 集中整治见实效
府谷法院扎实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暨五个集中整治活动
作者:毛兰芳  发布时间:2012-04-10 15:58:43 打印 字号: | |
  府谷县人民法院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府谷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的实施意见》、《中共府谷县纪委、府谷县监察局关于深入开展“五个集中整治”的实施意见》精神,确保干部作风整顿工作取得实效,于2月23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讨论研究确定了《府谷县人民法院干部作风整顿实施方案》。并先后多次召开全院干部作风整顿动员大会、推进会、进一步推进会等专项会议。

  为了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实效,府谷法院先后出台了多份红头文件:《府谷县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府谷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府法【2012】12号)、《府谷县人民法院关于成立干部作风整顿领导小组的通知》(府法【2012】13号)、《府谷县人民法院关于成立“五个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府法【2012】16号)、《府谷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五个集中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府法【2012】19号)、《府谷县人民法院关于干部作风整顿期间值班安排的通知》(府法【2012】20号)、《府谷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三问三解”活动的实施方案》(府法【2012】21号)、《府谷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的阶段总结》(府法【2012】22号)等。

  府谷法院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各项文件精神,采取每周一全院集中学习、周二各部门集体学习、平时自学等多种学习方式,并坚持撰写干部作风整顿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自查报告、整改承诺书、民情日记等。各部门都设立了干部作风整顿学习园地,心得体会、承诺书均上墙;并有干部作风整顿学习记录、会议记录。

  伴随着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的深入,全院干警工作积极性的进一步提高,“为人民司法”的信念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1-3月份我院共受理件192件,审结167件,结案率88.2%,由于干警能依照我院制定的“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严格要求自己,办案能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使我院的民事案件调解率较往年有明显提高达到86%,从而更好的做到了案结事了,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有力的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责任编辑:毛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