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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法院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
作者:屈娜  发布时间:2013-12-03 08:42:5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府谷法院运用风险防控的理念和方法,大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构建由前期预防措施、中期监控机制和后期处置组成的风险防控措施体系,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通过深入分析、查找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制定了廉政风险点暨防范措施手册。

  在该手册中,明确规定了本单位和上级机关对案件受理、办理过程中各项风险防控措施执行情况及复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风险点的具体内容、评价标准、方式方法和责任主体及其具体责任,促进各庭室、各岗位有效履行相应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各庭室、各岗位人员只需对照《廉政风险点暨防范措施手册》,就可以明晰自己应执行的风险防控措施的内容及其所在环节,及时有效地执行有关风险防控措施,或开展复核、监督检查等工作。通过对防控措施的对照检查,督促责任人及时执行其应执行的尚未执行的防控措施,通过本单位和上级部门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督促责任人采取补救措施防控有关风险,科学地检查考核并追究责任等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各位干警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制定廉政责任风险点,增强了落实教育、制度、监督各项要求的针对性,使得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过程更为有序,有效地提高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可操作性,使预防腐败、作风建设工作有章可循,明确了工作机制,密切了纪检工作和业务庭的联系。因此,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工作主动性更强,有利于预防腐败工作能够在实际工作中有效开展并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毛兰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