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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法院五条措施改进会风、严肃会纪
作者:屈娜  发布时间:2013-12-03 08:46:53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省委关于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陕高法【2013】170号,榆中法【2013】48号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提出了五条措施,切实改进会风会纪。

  一是严格执行会议纪律。要求全院干警开会时自觉遵守《会议纪律规定》,认真做到“九不”,即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不请人顶替开会、不交头接耳、不打手机、不吸烟、不打瞌睡、不乱走动。

  二是不断提高会议质量。从源头上控制会议次数,可开可不开的不开;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一般性会议时长不超过60分钟;要求主讲人认真准备讲稿,做到讲话内容简明、实在,通俗易懂;参会人员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传达会议精神,落实会议任务。

  三是严格督察会风会纪。坚持执行会议签到制度,落实专人检查干警参会情况,不断加强纪检组和监察室对会议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

  四是严格考核奖惩。将干警参会及落实会议精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视为干警评选先进、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违反会议纪律的干警,须写出书面检讨。

五是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干警,必须向纪检组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会后,请假者须主动学习弥补。
责任编辑:毛兰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