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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化雨,大地葱茏
  发布时间:2015-05-12 15:15:02 打印 字号: | |
  关爱未成年人和青少年是为民司法长河中一首永恒的主题歌。府谷县法院以建设“明天工程”,将青少年维权工作与法院审判实际相结合,着力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及青少年健康茁壮的成长。

  一、审判工作结合社会合力,切实做好挽救工作。从2010年截至目前,府谷法院审判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及青少年犯罪案件共计51件58人。该院在案多人少的有限审判工作条件下专门成立了少年法庭和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选任审判实践经验丰富、事业心责任感强、业务水平过硬的三名女法官担任审判工作,并尝试用“圆桌审判”审理案件,致力于用“教育、感化、挽救”的真情保护失足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在审理案件时法官除了关注案件本身还深入案里案外,一方面,在案件宣判或调解后继续关注未成年人思想变化、生活学习情况,不断给予他们精神上的抚慰,提供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同时加强回访工作,当好未成年人的“心理导师”,帮助他们茁壮成长。另一方面,法院积极寻求多方力量形成社会合力,争取帮扶机制。

如2011年,该院受理的一起抢劫案件,被告四人中有两人为未成年,其中有一名未成年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虽然参与了抢劫,但是他在抢劫时,什么都没有干,只是跟着另外三人一起参与;一名是留守未成年人,且在逮捕后,认罪态度较好。因此该院刑事审判庭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使他们在实际量刑时得到了从宽处理。该抢劫案审结后,为更好地教育和挽救两位懵懂少年,承办法官与家长、村组及被告人亲戚多方联系,为二被告人落实了具体监护人,承担起监护职责。同时重视回访工作,近三年来,审判人员与两位青少年每年固定两次见面,经常与家长和监护人进行电话沟通,促进家长与监护人的正确管理,使违法的少年放下思想包袱,正视人生规迹,继续学习,健康成长,杜绝了未成年人因恶习不改而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

  特别是对民事审判工作中离婚案件的办理,针对离婚案件中最大受害者是未成年人的特点,对子女抚育问题的处理,一方面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的选择,另一方面从保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解决实际困难,尤其是对抚养费的执行工作,法院执行局想方设法,极尽所能,不仅在时间上能做到随到随执行,执行到位率也努力争取百分之百,不打折扣,而且只要符合救助条件的情形,均认真审查,进行及时、有效的救助。

    二、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罪犯的法制宣传教育综合治理工作。在全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府谷法院还制订了“法制宣传进校园”和“法制副校长”长效机制,每年选派法院领导和法官进小学、中学开展“法律讲座进校园”活动,并利用每年的“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走进法院,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及青少年维权工作的组织领导。近三年来,共计开展进校园活动讲座7场次,开放日邀请学生600多人次进法院分别从立案、审判、执行、观摩庭审等环节以多种形式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

  并且该院政工科与刑事审判庭和民事审判庭在工作上密切配合,每年的法制宣传日,政工科发放关于法院对青少年刑事犯罪典型案件审理的情况以及少年法庭工作经验的宣传资料,近三年来,共计发放3298份相关宣传资料,营造全社会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舆论氛围。

  为了更好的挖掘审判资源,府谷法院又建立了人民陪审员学习、座谈制度。每年组织院领导、法官同人民陪审员共同学习未成年人及青少年犯罪案件的相关审判业务知识和其他知识,并通过座谈听取人民陪审员对未成年人及青少年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让人民陪审员真正起到既陪又审,既审又教的作用,真正维护未成年人犯罪及青少年犯罪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府谷法院在审判过程中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一些做法,府谷法院将致力于在审判实践中不断总结并汲取先进经验,在保护青少年权利的工作中做出法院应有的贡献。

  春风,唯有花雨,大地才能一片葱茏。府谷法院秉承着法官的良知,在职责范围内用心、用行动,筑牢失足少年健康茁壮成长的权益道路。

 

 
责任编辑: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