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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要拍死法治的“小蜜蜂”
作者:任澎彬  发布时间:2015-09-14 09:45: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当事人刀捅十堰中院法官一事在网络上炒的沸沸扬扬。法官,在理想中应该是一项神圣而庄严的职业,想不到世风日下,居然被人捅来捅去,在当今倡导法治文明的社会,成何体统,更有好事者居然在网上发帖为行凶者叫好,指责和嘲讽被伤害的法官,又是一副有罪推定的嘴脸,说什么被捅的法官肯定枉法裁判等等,伤口上撒盐不够,还想撒辣椒粉,如此行径,让人闻之心痛,见之胆寒。作为同行业,难免有兔死狐悲之感,为受伤的四位法官深表同情之外,也让我对司法所处的尴尬环境陷入深思。
   法官是一份高危行业吗?大家都知道,刑警抓捕罪犯会有牺牲,消防人员救火会有牺牲,医生做手术会被病毒感染,这是其职业不可避免的风险,坐堂办案的法官会有风险?只听说过美国的大法官老死在岗位上。在中国,法官也是高危行业,在古代侠义小说中清官身边总有武艺高强的捕头,这些捕头除了抓捕罪犯还有一项重要的任务就是保护这些古代法官。比如包青天身边就有南侠展昭保护,包拯为人刚正不阿,办案公正,今天铡了驸马爷,赶明儿又惹了庞太师,这随时被人刺杀的风险概率是百分百,所以安保系统得过硬,换个武艺低微的人,包青天在开封府安稳不了几天。
   在当今,中国法官也逃不了这命运的诅咒,时常会被当事人狙击,轻则受伤,重则毙命,在基层法院呆的人,没被当事人骂过的少数,除了后勤部门的法官,要么就是保洁的阿姨。中国法官首先是忙,据传闻做一名优秀的法官首先得有陆小凤的手指,楚留香的腿,那就是手快腿快,现如今又有个别极端的当事人把败诉的后果通过暴力向法官无条件无动机的宣泄,这下惨了,你还得练金钟罩铁布衫,防止有人用刀捅,但现在除了玩刀还有的人玩枪,前几年就出现过枪杀法官的事件,我们还是认命吧,“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选择了这份神圣而高尚的职业,就抱定为司法事业必死之决心,刀枪和口水是无法战胜和吓倒我们公正审判的心。
   虽然有人想拍死勤劳的“小蜜蜂”,但香甜的蜜总得酿,审判工作纵然危险,我们依然要坚持。不过,加强法院的安保工作势在必行,我们不奢望有南侠展昭保护,也不期望由中南海保镖罩着,只要求正常的安全保卫工作能够到位,拿着刀的人大摇大摆的走进法院,背着炸药包的人走进来我们还以为是学生呢,这种无谓的牺牲我们坚决不要。
   当事人因为败诉有怨气可以理解,大多当事人败诉后顶多发发牢骚,过分者骂几句办案法官,也是正常现象,与法官生死相搏的毕竟是极个别思想偏激的人,这些人或许今天不捅法官,明天就会捅别人,他们好像沉默的火药桶,恰好判决的火星落在火药桶上,不爆炸才怪。他们为了自己所谓的公平正义就漠视他人的生命,如此病态、如此冷血让人困惑,我们的社会究竟怎么了,在和平年代远离了战争和杀戮,本应享受宁静和祥和,人与人之间本应互相关爱和理解,为何要血溅三尺,这叩问着我们每个人的心灵。
   对于那些网上替行凶者叫好的人,我们只能对其不负责的态度进行强烈的谴责,行凶者用冰冷的刀杀人,是对法官肉体的戕害,他们用恶毒的口水喷人,是对法官精神的杀戮,我们只能长叹一声,鲁迅先生笔下所写的那些冷漠、幸灾乐祸的中国式看客,从未消失,只是暂未露面,如今在互联网时代更是大行其道,变得更为疯狂、更为病态,演变成了“群氓”,歇斯里地的谩骂,假借道德和正义之名,进行苏格拉底式审判,这不是少数人也不是简单的骂战,而是遗留在我们民族骨子里的病灶,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一旦互联,必然成为破坏正常社会秩序的传染病。这些中国式看客从小说是个人修养和道德瑕疵,往大了说就是中华民族的悲哀,我国台湾著名作家柏杨先生说过:“我们的丑陋,来自我们不知道自己丑陋”。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党员干部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这对普通人依然适用,无信仰,不自醒,没有一个为人处世的准则和标准,就会是非不明,就不知道自己的丑陋,就不会照镜子、正衣冠。在法治社会就应当信仰法律,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遵守法律就起码上算是个好人。法治社会说白了就是规则社会,恪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利用法律是每个公民解决纠纷的常规手段,而不是“我自挥刀向法官,去闹法院讨说法”,诚然有极个别法官因个人堕落腐败而做出枉法裁判的事情,但大多法官同志们还是很勤奋、很公正,默默地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个体法官腐败不等于整个司法腐败,蜜蜂群里混进了只大马蜂,我们哪能把整个蜜蜂群干掉,如非我们压根就不想吃香甜的蜂蜜。没有公正权威的司法,拿什么保障法治社会,一巴掌拍死了这些法治的“小蜜蜂”,谁来建造法治大厦?

 
责任编辑:毛兰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