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公告
本院定于2017年10月11日上午8:30在本院大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高喜林与被告王双平、王彦平、裴建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7-10-07 09:10:54 打印 字号: | |
  本院定于2017年10月11日上午8:30在本院大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高喜林与被告王双平、王彦平、裴建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责任编辑: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