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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府谷法院在行动
  发布时间:2019-04-01 15:48:16 打印 字号: | |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及上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充分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确保审判环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开展取得实效,府谷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高度重视,科学安排。

府谷法院结合院情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全院专题部署会,成立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要求全院干警统一思想,准确把握当前面临的形式和任务,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具体的办理扫黑除恶案件中,将抽调审判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组建合议庭,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学习,提升技能。

加强对办案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观摩学习,系统学习掌握相关的工作经验、经典案例和最新的刑事司法政策,不断提高办案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确保在办案的过程中能够准确把握涉黑涉恶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精准打击,组织干警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庭审观摩,整理收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法规重点条文供干警自行学习,不断提升办案法官的技能。

  三、强化工作,增强合力。

  (一)将专项斗争与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结合,明确围绕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对象,确定打击重点,对检察院起诉涉黑、涉恶案件实行优先办理,结合刑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涉黑涉恶案件;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标准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密切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协作配合,完善沟通机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完善证据规则,确保凝聚合力,精准打击、量刑适当;

  (二)密切与监察委、政法委、检察、公安、司法、宣传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了解扫黑除恶工作态势,慎重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深入排查扫黑除恶线索,在立、审、执等工作中发现有涉黑涉恶情况的,及时报送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四、加强督导,强化纪律。

  法院纪检组要求干警严肃办案纪律,办案人员坚决不准向无关人员透露任何案情信息和工作信息,党组绝不违规向办案人员询问案情,打听案件进展情况,杜绝关系案、人情案等司法腐败问题发生,确保单位的干警不存在涉黑涉恶、护黑护恶的问题;要求全体干警在办案及下乡扶贫中积极向当事人、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设置了举报箱、举报电话,鼓励人民群众向法院提供涉黑涉恶势力犯罪线索。

  五、建立台账,规范工作。

建立扫黑除恶台账,将每周、每季度上报的表格进行梳理归档,制定专门涉及“黑恶”案件接受登记本,一旦有此类案件,将快速进入审判程序,确保及时结案,并做好审判总结工作,并将取得的效果及时上报县政法委和上级法院。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悬挂标语,制作宣传手册,采取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结合“七五”普法,借助法院“两微一端”,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知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