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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法院:“小案”不小办 集中亮剑“小标的”案
  发布时间:2023-04-11 09:40:25 打印 字号: | |

小案连着民心,司法关乎民生,一件件看似不显眼的“小案”,都是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期待。近日,府谷县人民法院以“驼城春雨·2023”专项执行行动为契机,将执行标的在10万元以下的案件集中重点执行,用最快的时间、最强有力的执行措施持续开展“小标的”案件执行专项行动。4月5日至9日,12起小标的案件全部执结,累计执行到位25.2万元。

儿子躲避执行,老母亲拎现金替儿还债

申请执行人赵某某与被执行人尚某借款纠纷,案件标的为30000元。该案立案执行后,本院通过网络查控发现尚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尝试联系尚某,但均无结果。近日,被执行人尚某的母亲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询问还款事宜,与执行干警约定好时间,其母亲拎现金到执行局代为偿还全部欠款30000元,案件得以圆满执行完毕。

依法冻结账户,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欠款

“法官,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请将我的相关账号解除冻结吧”。在微信等账户被法院冻结后,被执行人折某某终于“坐不住”了,主动联系承办法官,通过电子转账方式一次性履行完毕案件款6500元。无独有偶,另一起案件被执行人张某因与申请人白某某民间借贷纠纷被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遂被移送执行,执行期间在被法院足额冻结所欠款项后,张某深感由此带来的不便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要求扣划68880元欠款用以偿还债务。

宁可拘留也不还钱,执行法官倾情调解促和解

常某与王某某因委托合同产生争议,经法院判决由王某某返还原告常某购房款20000元,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常某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期间二人关系比较僵,起初王某某并不配合,称“即使拘留我也无所谓”。经过调查,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王某某的经济状况后并没有一拘了之,而是耐心向其讲解法律依据,悉心做好调解工作,最终化解二人矛盾,转变王某某固执思想,成功促成二人和解,被执行人王某某于10日内偿还完毕执行款2万元。

在执行过程中,这类小标的额案件屡见不鲜,被执行人或赖账成性,不管数额大小就想赖一赖;或认为数额小,法院不会当回事;或就是赌一口气,有钱也不还。对于此类案件,我们坚持“速”字当头,始终秉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办案理念,用足用活用好罚款、拘留、限消等强制措施,软硬兼施,快执快结,不断提高执行效率,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每一件看似普通的“小案”中,努力办出为大局服务、为民解忧的“大”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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