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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起纠纷,倾心调解化矛盾
  发布时间:2023-04-25 15:11:1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府谷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高效调解了四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法官细致的调解方式和高效的工作作风获得当事人点赞。


订金交了,房子未交

2013年1月23日,马某、郝某、吕某、郝某某分别向被告公司购买某家园房产一套,并分别向被告公司交付订金3万元,被告公司向马某、郝某、吕某、郝某某出具了收据,承诺于2014年年底交付房屋。到期后,被告公司未按约交付房屋,构成违约。马某、郝某、吕某、郝某某要求被告公司返还订金,被告公司一直未返还,故马某、郝某、吕某、郝某某将被告公司诉至法院。

高效调解,解开心结

李世林庭长通过与原、被告双方的充分沟通,站在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对当事人情进行释法析理,最终,在李庭长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这四起案件仅利用一上午时间全部调解处理,真正实现了高效化解矛盾,使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得到统一。府谷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以“为群众办实事”为宗旨,始终秉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因案施策,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准确把握矛盾纠纷的争议焦点和调解突破点,高效化解纠纷,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政治部